為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大幅提升信息化水平、推進信息網絡技術廣泛運用的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務院七個部門,按照中央懲防體系規劃、工程專項治理工作以及國務院關于做好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部署,在全面總結我國實踐經驗并借鑒國際規則的基礎上,起草并于近日發布了《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及其技術規范(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20號令),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推行電子招標投標,對于提高采購透明度、節約資源和交易成本、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特別是在利用技術手段解決弄虛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標、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等突出問題方面有著獨特優勢。作為我國電子招標投標領域的第一個部門規章,《辦法》從系統架構、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公開、交易安全,以及監督管理等方面作了全面規定,為電子招標投標活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推動電子招標投標在更廣范圍、更深程度的應用,充分發揮電子招標投標在促進招投標市場健康發展、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加強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作用。